【SGS专栏】ECHA拟扩大REACH规定的铅限用范围
2017年05月10日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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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近期展开了一项为期6个月的公众咨询计划,提议 [1]在含有聚氯乙烯(PVC)的物品中限制使用铅化合物。此次咨询计划始于2017年3月22日,将在2017年9月22日结束。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的报告起草人欢迎大家提交任何意见。首次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日,旨在为此次提议的早期讨论提供帮助。

根据提议,REACH附录十七中将新增一条限制规定,以限制将铅化合物作为PVC稳定剂加入物品。此类物品通常采用刚性PVC制成,其中70~80%的PVC在欧盟用于建筑施工行业。 

 

提议中包含如下豁免规定:

 

− 对于含有再回收利用PVC的一系列特定物品类型,只要其铅含量不超过1%,则自上述限用法规施行之日起15年内免除铅化合物的限用要求。上述物品将标记为“含有再回收利用PVC”,或标上与REACH附录十七第23条中金属镉标记相同的象形符号[2]。

− 可放入口中的物品(REACH附录十七第63条,第7段 [3])。

− 电气产品(2011/65/EU号RoHS Recast指令)。

− 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EC)1935/2004号法规和(EU)10/2011号法规)。

− 包装品和包装废弃物(94/62/EC号指令)

− 存留在铅酸电池内10年的PVC-二氧化硅分离介质

− 玩具(2009/48/EC号指令)

 

一旦上述铅限用法规由欧洲委员会(EC)接受并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发布,则其将自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1总结了提议的重点内容


SGS将持续跟踪并通告有关REACH法规的最新进展。我们不仅可以提供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咨询服务,而且在消费品供应链方面经验丰富。我们是您寻求全球解决方案的联络中心。

 

来源:SGS玩具及婴幼儿产品测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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