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装饰 须防“钓鱼术”
2012年08月27日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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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阱一:家装合同签订不规范。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有关部门早已为家装制定了规范的格式合同。合同中理应把各种预算写入,并用“竣工结算的上下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的条款来保障预算的有效性。而在金先生签订的合同中,所有费用都用“/”代替,只在最后写上“见预算”3个字。但在家装预算中,装修公司在每项后面都标注“(按实计算)”。如此一来,合同的保护作用大打折扣。


  陷阱二:家装预算表上猫腻多。据了解,装修公司并未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向金先生提供施工内容表、材料表、报价单等附件,此时,预算表就成了装修各种细节的重要依据。但是在家装预算表上,不仅很多产品都没有写明具体规格、型号,装修公司的“不同墙面的人工费不同”、“开槽的计算方法”等,在预算中均没有体现。发生纠纷,只能由装修公司说了算。


  陷阱三:巧立名目乱收费。墙面开槽,一般只计算人工费,并无材料费,但结算表上竟有980元主材料费;墙面粉槽,只会产生少量的水泥砂浆费用,但表上竟有高达1778元的材料费。按照市场价格,这些钱可以买70多包水泥。消保专家认为,这是典型的胡乱开价。


  陷阱四:家装项目变更不告知。在项目发生变更时,装修方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在签订“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以后才能继续施工。但在金先生的遭遇中,装修公司完全没有事先告知,施工结束要收钱了才通知消费者。由于管线早已埋入地下,核实起来十分困难。


  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家居装修时,千万不能忽视合同的重要性。在签订家装合同时要做到不漏项,体现合同的完整性。同时,家装预算书上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级都要明确规定。施工材料进场时,消费者应亲自验收确认,变更内容时要办书面手续。有条件的话,装修前应该向专业人士先行咨询。只有这样,发生纠纷时,消费者维权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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