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住一年就被淹 物业:可以修但不赔
2013年02月19日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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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

精装房损失谁承担

  “房子交房才一年多,住了刚一年,一直没有出现过问题,但是现在我们家的木地板就这么被泡坏了,损失谁来承担?”李女士说,发现家中漏水后她就联系了新龙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也来到家中进行了检查。

  “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可以给免费维修,但是需要的零件要自行购买,出现的损失也不属于物业负责,让我们年后等正常上班了找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春节假期还没结束,开发商电话一直没人接。”李女士告诉记者,现在被褥等日常用品都搬到了沙发上,没水没电也无法居住,严重扰乱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我当初买这套房子时是附带精装修的,家中的复合木地板和厨房整体橱柜都是开发商给装修的。我翻看了当时购房合同,也没有找到保修期具体的规定时间。”李女士对物业和开发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心里也没底。

  记者翻看李女士的购房合同发现,其中的确没有涉及房屋保修期的条款。

  15日上午,记者拨通了新龙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电话。其工作人员称,他们年前已经在小区内张贴了提醒业主出门前关闭电闸水阀的通知,李女士家出现这个问题并不属于他们负责。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而究竟该如何赔偿,要等上级决定,开发商方面,我们可以在假期结束后帮助业主联系协商。”

律师

怎么赔要看保修期

  2月15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宫惠玲律师。

  宫惠玲告诉记者,由于李女士家漏水的位置不属于房屋公共部位,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无法动用物业维修基金,但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中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李女士的购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保修期的情况下,一般应该按照交房时间进行计算。李女士可以通过上述规定计算是否过了保修期,如果在合同保修期之内,业主可以找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出了保修期那只能由业主自行修理了。

  来源: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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