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1万余元地砖 消费者索要发票遭拒
2014年01月15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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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发票,而总有一些商家为了不给消费者发票找各种借口。

  近日,家住让胡路区创业城的刘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萨尔图陶瓷大市场的神韵瓷砖购买了1.2万元的瓷砖,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却称没有发票,刘女士认为这是商家不给发票的借口。

  1月9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买地砖索要发票遭拒

  刘女士告诉记者,刚刚接到房子以后,她就去陶瓷市场选地砖,最后选中了神韵瓷砖的一款地砖。

  2013年12月21日,刘女士购买了1万余元的地砖,当时她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称没有发票。

  刘女士心想,现在还没铺完地砖,如果不够还得再买一些,等铺完地砖再一起开发票也不晚。

  之后,刘女士又买了一些地砖,两次一共购买了1.2万余元的地砖。

  1月8日,刘女士来到神韵瓷砖,要求商家给她开发票,可商家的答复却是,开不了发票。

  “在商场买打折特价的商品,要开发票商家也得开,我在这里消费了,而且也不是特价的,凭什么不给开发票?”刘女士气愤地说。

神韵瓷砖:要发票得加3个点

  1月9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暗访了神韵瓷砖的导购员。

  记者表示,之前曾在这里购买过瓷砖,是否可以开发票,这名导购员称,没有发票,也开不了发票。

  “没有发票?难道你们没在税务登记吗?”记者问。

  “发票倒是可以开,就是你得加3个点。”店里的另外一名女子回答。

  记者询问为什么要加3个点,这名女子称:“我们到国税也得交3个点,我们给你们的价是不带税的,我们家服务员卖货都是不带税的。”

  难道价格优惠了,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开发票吗?

  记者咨询了大庆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和商家在议完价、消费者交款后,商家有义务给消费者开发票,不开发票或让消费者承担税点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消费者最好在一个月以内直接向国税局举报,国税局的工作人员会监督商家,并给消费者开发票。

  来源:大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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