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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来自:微醺灯光 2016-03-25 15: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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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买卖经济适用房 2005年,近2万套经济适用房将度过“五年”之限,可以获得上市交易资格,但由于商品房价格的居高不下,以及繁琐的转按揭手续,再上市的经济适用房也许量不会太大。但房源毕竟会有所增加,所以本报请置业专家为有意购买或售出经济适用房的消费者详细解释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全过程以及注意事项。 什么房子能卖 据我爱我家置业专家介绍,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

来自:畅想意念 2016-03-25 16: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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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的作者现就《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中的相关事项做出如下声明: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中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截止于2007年8月31日前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2007年8月31日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与《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中有关内容相冲突之处,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为准。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的内容主要是根据适用于全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撰写而成,其中有些内容涉及到地方性法规内容,但《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中也可能未全面顾及到该地方的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敬请读者在阅读此书内容之时,同时也需要注意了解本地区最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中结论性意见均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做出,但不等同于法院判决、裁决的结果,其结论性意见仅供读者理解现行法律和处理类似纠纷时做参考之用。

来自:简单克制 2016-03-25 15: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