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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中央地方财政收支划分中,武汉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

来自:亲爱的星空 2016-04-11 20: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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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一)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一览表征收对象计税依据税率速算扣除数申报缴纳日期土地增值额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0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40%扣除项目金额×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50%扣除项目金额×1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扣除项目金额×35%(三)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加计扣除、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四)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五)土地增值税的预征与清算1、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凡在我省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其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对其预征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在次月10日内携带交易双方签订的有关买卖(预售)合同等资料主动向转让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预征税款以纳税人每月申报取得的转让收入额(含预收款、定金)乘以预征率计算征收。我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为: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预征率为1%-3%;营业用房预征率为1%-2%;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以内;其他类型预征率为0.5%-2%。关于预征率的具体标准,您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税。(六)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土地增值税应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来自:一间向阳小木屋 2016-04-11 22:29:52
其他回答(5)

《公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土地增值税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至8%的幅度预征率。对预计增值率小于等于50%,以及大于50%、小于等于1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保持现行的土地增值税差别化预征率2%、3%不变;对预计增值率大于100%、小于等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5%预征土地增值税;对预计增值率大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销售收入的8%预征土地增值税。 对于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照销售收入的5%预征土地增值税,而2011年的相关文件中,同样的条件下,最低按照3%预征土地增值税。 在将商品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上调后,公告指出,对于各类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其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规定向特定对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含比照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管理)等具有保障性质的各类住房。

来自:明天的微笑003 2016-04-11 21:54:44

一、对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其他商品房(含别墅及高级公寓)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由2%调整为1%。 二、对武汉市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预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由3%调整为1%。 请你局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局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的预征政策。并以此次预征率的调整为契机,加强收入分析工作,强化收入征管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水平。

来自:夏日美好的时光 2016-04-11 20: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