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主):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甲方将南宁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楼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二、租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每月。四、押金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人民币)。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六、甲方责任及义务: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七、有关退租条例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七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八、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相关阅读:个人租房协议注意事项】第一点:出租房屋收费,租房者提早最好预算。2006年12月31日,北京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个人出租房屋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严格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租金收入5%的综合税。对于政策的实施,部分房屋业主有可能为了保证其收支平衡,将这部分税费转嫁给租房者,导致租房者实际成本有所上升。所以,在房屋租赁高峰时期,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应考虑这部分费用的支出,提早最好预算。第二点:租房者选择委托正规的中介租房。挑选服务专业、操作规范、规模较大的中介经纪机构,不但可以迅速解决租房问题,而且承租人利益还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大型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量大且较可靠,而那些不法小中介公司大多利用重复虚假的房源信息对求租人坑蒙拐骗。第三点:遭遇“二房东”要对其验明证身。时下租房,租房者很难遇到与原房屋业主签署合同。因此,当租房者承租房屋遇到“二房东”时,应当对其验明证身,查看“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第四点:签署合同时条款要看仔细。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房客遇意外没尽安全告知义务的房东也要承担责任。第五点:做好物业交验很重要。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个人租房协议注意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您好!我的租房纠纷详细如下:2010年4月8号签租房合同,租金1200元,付三押一,合同期为一年.第一季度租金到期为7月8日,但我因为工作原因在6月23日向房东提出退房申请,房东同意了,之后就叫人来看房,房子7月12日正式租出去.租房时由于考虑到工作不稳定的原因,所以签租房合同时,补充了一条协议:如果双方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来,在经过另一方同意后,房东退还押金并终止合同.此协议当着中介的面房东同意了的,房东说只要提前说声就行了.此外合同上再没有关于提前退房违约责任的条款和违约金为多少的条款.我7月6号就已搬出来并交清水电费.然后7月7号房东以别人要看房为由找我要回钥匙,房东说房子租出去后给我电话再看情况退还我部分押金.但房子租出去后房东并没给我电话,是我自己7月11号去房子那才发现已有人搬进去住,我去问新的租房客,他说是7月12号正式交租.当天我就找房东,房东承认房子是租出去了,我找她要押金,并表示我违约对你产生的损失由我来承担(实际损失就是9号到11号三天的租金),要求其退还押金.房东说这几天忙没时间,并跟我约在7月15号,结果我7月15号给她电话,她说在帮忙办婚事没空,又约我说19号或者20号吧,我20号给她电话,她以在下雨为由说不方便,我说我去找她也不行,并说:明后天给我电话,结果我等了几天都没看到她打来的电话,于是24号今天我主动再打给她,但她一直不接电话.现在不知道怎样才能拿回押金,又没有房东住的地址,只有出租房的地址,但房子都已经租给别人了.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听说诉讼费用很贵,而且我也有违约(只提前了半个月退房),所以不知道通过官司能否要回押金请求懂法律的朋友们帮助,谢谢!
租房合同没到期想退房如何处理:第一,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没有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第二,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是因为承租人违约在先,那么承租人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第三,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以双方协商内容为准,法律不干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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