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政策: 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已经有贷款结清的,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30%,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2、首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20%-25%,已经有贷款结清的,再次使用商业贷款最低首付30%,有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使用商业贷款最低首付40%,二套以上房贷未结清的再次申请购房贷款将拒贷,各地区具体规定有差异。
从3月31日起就调整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但后来这个规定取消了。目前广州房贷方面的规定是: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30%,二套房首付70%;公积金贷款首套房20%;二套房60%。
广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是总房款的40%。公积金贷款么每个地方都规定有最高贷款额度,如果房价过高的话首付款要很据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定。在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015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