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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房地产开发商 在北上广开发房地产产品应注意些什么?有人清楚吗?

作为房地产开发商 在北上广开发房地产产品应注意些什么

来自:爱吃苹果的妹纸 2017-09-07 14:42:23
被采纳回答

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专户储存,专项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有货币资金。指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中应由开发商(公司股东)自己对公司的实际出资以及公司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末分配利润,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所有者权益总额。

来自:完美心态 2017-09-07 14:59:19
其他回答(4)

题主好,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由此看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来自:忘语者 2017-09-07 15:19:00

就是指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

来自:滑培海puh 2017-09-07 14: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