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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算建筑面积吗?谁晓得啊?

来自:蝉的生活 2017-10-21 13:31:05
被采纳回答

题主好,露台和阳台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实际有这些: 1、阳台是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服等的一个空间。在建筑面积中只算半面积。 2、露台是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服等的一个空间。在建筑面积不算面积。期望能对你有用!

来自:遥远的ta 2017-10-21 15:20:15
其他回答(4)

将露台也计算建筑面积是不合理的,规范规定阳台无论是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凹阳台还是凸阳台均按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来自:失落的天空555 2017-10-21 15:28:54

题主好,露台和阳台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实际有这些: 1、阳台是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服等的一个空间。在建筑面积中只算半面积。 2、露台是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服等的一个空间。在建筑面积不算面积。期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来自:独孤不睬 2017-10-21 13:48:15

“买房赠送露台”成为时下售房广告中某些开发商的单方承诺。买东赠西这本是商业的一种让利促销的手段和方式,无可厚非,问题是开发商有权赠送露台吗?就此有必要做一点探究。具有独家露台退层式结构的楼房以前在城市中为数不少,但旧时整栋楼房为独家产权,露台应否计入建筑面积及产权归属未出现过矛盾。后来这种结构的新建楼房以单元套房裁割为单一的分体产权,于是问题就出来了。初时,开发商将露台按敞开式阳台即按一半建筑面积出售,后来建设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露台(规范用语应为晒台)不属于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依据这个规定,开发商不允许将露台作为整套房屋有效建筑面积出售,由此看来国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将露台标画在整体产权的红线外,只作为屋顶标画在下层的产权证上。从权属的角度上看,露台仅是下层的“顶”而不是上层的“台”。这种情况就造成了“独家所用露台”所有权上的一个法律盲点。独家所用仅是上层购房户一种“顺势就坡”的使用,而并非是具有法律意义上所有权范畴内的独占排他性。

来自:土耳其烤鸡 2017-10-21 13: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