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 经适保障房 > 详情
已解决
浏览(1021) 回复(9)
买了经济适用房对动迁有影响吗?谁说说看?

来自:stay 2018-06-16 17:35:07
被采纳回答

上海经济适用房动迁有影响,买了经济适用房就不能在购买动迁安置房,如购买需要退还经济适用房。经适房是由于你们现在住房困难而工资收入又不足以达到购买商品房条件而享受的待遇,拆迁补偿是对私有房产在拆迁时给予的经济补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来自:Mr小木屋 2018-06-16 18:15:56
其他回答(8)

房屋的产权即为其所有者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只有同时具备了这几方面的权利才称得上是完全的产权。而有限产权则对这些权利中某些方面受到了限制。从《意见》规定中可以看出,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使用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即只能用于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本人使用,无权转于他人使用。同一个时间段里经济适用房没有获取收益的权利。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不能使用经济适用房来获得收益,由于经济适用房是政府豁免了土地出让金等多项税费之后用来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假如用于谋取收益则违背了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初衷。另外,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对经济适用房的转让权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意见》第十一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量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实际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经济适用房没有获得收益的权利,同时使用权和转让权也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不过,经济适用房的有限产权并不等同于使用权,由于转让权虽然受到了限制,还是留有一些有条件的转让权。经济适用房没有赠予的权利张永魁律师认为,经济适用房是没有赠予的权利的。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是用于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的,有限产权中不包括赠予的权利。同一个时间段里,从经济适用房的用途来看,对于继承也应有所限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假如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已经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使立下了遗嘱,其继承人也不能拥有经济适用房。不过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的财产权,即将经济适用房变现之后的财产归其继承人所有。假如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则应该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回购应不涉及以前购买的此类房自从《意见》公布了回购政策之后,对于以前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人产生了很大的震动。一些人开始担心自己的经济适用房会被强行政府回购,更多的人则对回购政策是否可以溯及以往产生了质疑:由于在当初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提到政府可以回购。

来自:不倒柏林墙 2018-06-16 19:20:41

经济适用房房价还高呀,你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现在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价位很是有点高了

来自:梅子里 2018-06-16 18:00:52

拆迁补偿安置多少的依据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大小.和你本身经济问题没有关系!而购买经济适用房. 则是应该符合低收入家庭的条件!假如拆迁补偿使你的经济条件高过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就不能够再买一次经济适用房了!!

来自:深夜情歌 2018-06-16 17:45:34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唯一和商品房不同的就是经济适用房要满五年才能买卖

来自:太平洋网友 2018-06-16 17: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