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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关注!房屋涉及百分之七确权不能买卖怎么办?

我父亲有房一户,母亲于九五年以去世,父于00年八月找一老伴以登记,06年此房屋办理百分之七确权,09年1月后老伴去世,她有一女也没联系上。4月参加房改百分产权。母亲部分产权我以继承,父亲部分因为涉及与后老伴百分之七确权而办不了买卖过户。后老伴有一女也无法联系到。(公安局不给查)。请问我该怎么办?请求关注,谢谢

来自:太平洋网友 2018-07-05 10:57:26
被采纳回答

据了解过户费是按面积收费【每平方米6元,买卖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评估费【房屋价值的百分之零点五,买卖双方承担】;契税【按房屋评估价值缴纳,住宅144平方米以下百分之二、144平方米以上和非住宅百分之四】买方交;营业税【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五点四】卖方交;房屋登记费按宗收【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买方交。网上报价,请自行核实,期望对你有用。

来自:人鱼公主 2018-07-05 12:06:00
其他回答(3)

题主好,首套房的比例是以家庭为主,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十,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房的可以贷款房屋的评估价的百分之八十(超过90平米的是70%)相关的计算方式是:首付款等于总房款减去客户贷款额;贷款额等于台同价(市场价)乘以百分之80(首次贷款额度最高达80%)

来自:风雨飘摇 2018-07-05 12:24:56

题主好:像这种情况只能想办法联系你父亲的后老伴的女儿,然后和她协商好,要不然是不行的。最好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由于这涉及到多方面多部门的问题。

来自:木头家居 2018-07-05 11:52:51

1、契税: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百分之三。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关注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减半征收,现行规定90平米以下的房屋的暂时征收百分之一。买方缴纳。 2、印花税:成加价或指导价的千分之一。现行规定暂时减免不予征收。买卖双方各支付一半。 3、个人所得税:差额的百分之二十。个人出售住房可以选取以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一执行。卖方缴纳。 4、营业税: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五。现行规定暂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出售自住满两年住房的免征营业税。 5、副食品调控基金、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市建设维护费。这四类费用依附于营业税产生,不会很多,为了方便计算可以直接算成是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千分之五。 6、土地增值税: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百分之一点二。现行规定免征。

来自:很帅的人儿 2018-07-05 1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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