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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间聘请业主代表如何订立合同?谁来给我算一下

办公楼装修期间想聘请一位业主代表,不知该怎样如何订立合同?

来自:蓝调土耳其 2018-07-05 15: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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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物业公司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法规,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业主与物业公司应该遵循甲方: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乙方:国籍:住址:电话:本公约的甲方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物业管理机构;乙方为层单元之购买方,含其执行和委托人。本公约对双方签约人具有法律约束。第一条:本公约属于协议、合约性质。订立本公约的目的,是要清楚和明确各项规则,使物业业主或使用者以及物业管理者都有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使双方都明白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第二条:本公约将业主或使用者以及管理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文件的形式加以确定,并对全体业主或使用者以及管理者均具有约束力。第三条:每个业主对其单元有全权之处理权,包括出售、转让、按揭、出租、批准享用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或变卖,而无须其它业主或对该物业有任何权益的人士同意,但该处理须明确地受本公约限制和保障。若任何业主出租其单元给任何租客或租户,须就业主及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遵守本公约的条款向其权利人负责。第四条:有关名词的定义:在本公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1、“该物业”:指座落于 2、“发展商”: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物业管理公司”:指 4、“业主大会”:指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该物业重大管理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5、“业主管理委员会”:指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后,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其物业权益,并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6、“业主”:指依照相关的销售合同或预售契约拥有物业全部或部分单元的房产所有权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一个或多个法人与自然人及发展商,以及他们合法的受让人、继承人、受赠人和因单元抵押而依法可处分抵押单元的抵押权人。 7、“使用人(非业主使用者)”:指业主所购单元的承租人、借租人、代理人(委托人)、雇员、访客及业主许可进入或使用其单元的其他受许可的人员。 8、“公共地方”:指在该物业内由发展商依照本公约所指定的公共地方。其中包括正门入口、入口大堂、电梯大堂、楼梯间、信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物业外墙、梯台、配电室、泵房、空调机房、监控中心、消防设备控制室、井道、水箱、升降机、天面屋顶及为该物业的业主和租客及真正访客而设并供其共享之其它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任何业主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9、“物业管理费”:指由业主或使用人每月按建筑面积缴纳、用于支付物业正常运转及其管理和日常维护及其它费用。 10、“物业管理基金”:指由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担,并由物业管理公司用于支付物业公共部分和公共设备的管理与大型维修的费用以及其他非经常性支出费用及其支付购买物业公共区域或房产险,公共责任险及其他必要保险的费用。 11、“公共服务设施”:指为该物业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树木、管道、机房、电缆、电线。但任何可供个别业主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12、“管理规则”:指本公约及其它由发展商或管理公司(如以下所定义)按本公约的条款而制订之各项与该物业管理有关之规章制度。 13、“管理”:指管理公司依照本公约而履行及遵守的全部责任。 14、“装修规则”:指管理公司就各业主在其所属单元(如以下所定义)的装修、更改、改进、加建及装饰等所作的规定。 15、“单元”:指在该物业内的商业单元及其任何部分。 16、“土地批文”: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有偿使用合同书及有关的文件及其修订。 17、“交付使用通知书”:指发展商于该物业可以给各业主使用时发给各业主的通知书。第五条: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和共用设施及设备、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权利。 3、有权按规定进行室内简易装饰装修(指在不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明显加大用电负载、改变设备设施和房屋使用功能的情况下)。 4、有权自己聘请合法施工人员对其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线、水箱以及其他设备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法规应该由专业单位施工的除外。 5、有权依照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共设施的问题,建议物业管理单位及时组织修缮。

来自:泪痕春雨 2018-07-05 16: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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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物业。让物业联系相关部门维修。房屋漏水质保期是五年质保期是指业主进户时拿到钥匙那一天起质保期内找开发商质保期外找业委会启用大修维修基金如没有交大修维修基金自己修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依照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假如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建议,邻里之间房屋出现漏水,双方应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在房屋维修时,相邻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碍房屋维修。由于房屋装修时容易引起渗漏,最好聘请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装修公司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案。

来自:快乐小魔仙 2018-07-05 15: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