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pchousechenshuyi 2015-6-26 15:35:46

双鸭山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双鸭山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如下:双鸭山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房管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区政府及部分行政机关代表、社区代表等2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听证会,对《双鸭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次听证会指出,制定《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双鸭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计划、规划、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发挥经济适用住房对建立合理供应体系、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作用。《实施细则》将会使双鸭山市与全国经济适用住房的要求接轨,进一步解决了富民与贫民争房源的问题。与会人员对《实施细则》涉及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是“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市、县、区政府承担”的规定,应同时考虑减轻百姓对政府、开发商的误解和地方政府的承担能力问题。 

  二是“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征地、统一拆迁、统一组织建设”应考虑到区级政府无专门部门、专职人员负责问题。 

  三是前期物业与后期中标物业的交接工作应以群众的利益为首,做好交接工作。应在《实施细则》中明确物业管理、竣工验收等部门的职能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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