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通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应满足本市住宅限购条件,商业、办公项目销售对象也限定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再对居民销售。同时,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
也就是说,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