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里面大做文章
为了规避风险,大多数消费者在装修前都会和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可一不小心,就被施工单位设了陷阱,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反倒成了施工者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装修施工单位利用合同蒙骗消费者的手段五花八门:
一是只给家装合同,不给附件(附件主要是指预算方案和施工图纸等),如果附件不给消费者,就不便于消费者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和审查。
二是有合同不履行。例如家装合同规定甲方购进的装修材料需经乙方验货,乙方购进材料需经甲方验货。但在实际进货过程中都没有认真遵照执行。
三是利用合同做手脚。例如在合同中多算损耗、多算面积;还有通过事先在预算中漏项,等到工程结束结算时再要求消费者加付费用。
支招: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并不具备装修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如果采用家装公司拟定的格式合同,其权益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建议消费者选用市工商局及市建委最新推出的《上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签订合同时,千万不要盲目、轻率,仔细查看《工程预决算单》、《工程保修单》等合同附件是否齐全。此外,消费者可以在示范合同的基础上与家装公司再约定一些补充条款,比如要求商家提供材料环保证明,工程验收时要有一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否则不能进行工程交工与验收等,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施工用材以次充好
黄河路某弄吴先生家的墙面,新刷不久,就出现了一粒粒的粉末。行家分析粉刷后的墙面出现风化、起泡起壳等现象,与涂料质量的好坏有关。吴先生仔细一追究,果然是施工单位以次充好,用50元一桶的劣质涂料冒充100元一桶的优质涂料。
支招:为保证施工材料质量,家装合同中应该把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等级、交货时间明确约定。消费者还可以提出,家装公司在提供主要施工用材时应同时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并且,对于消费者自己购买的装饰装修用材,家装公司也有义务对其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值得提醒的是,材料进场时就该做好验收工作,一旦材料拆包使用,问题将更加麻烦。在购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或者请家装公司购买材料时,消费者最好留下一包原封样品。一旦发现问题,可以以此作为判断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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