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购房新规出炉 这些你都知道吗?
pchouse佚名 2017-9-22 09: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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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居住在广州的人们来说,房价问题是他们一直关注的热点话题。而广州政府连续的限购政策就成为他们日常生活里面必不可少遇到的问题了。

  广州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广州市房屋租赁网上备案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出租人办理网上备案手续。

  为规范管理,加强房屋租赁信息采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市住建委出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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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明确,房屋租赁网上备案实行三级管理:市房屋租赁管理机构是一级,应建立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推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并为公众提供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区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事务性工作;街道、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辖区内房屋的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工作。《意见》指出,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的,应先注册并实名认证。用于出租的房屋信息,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如实录入平台,由街道、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区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经审核录入平台的房屋,当事人可发租赁信息,承租人可发求租信息,也可查询该平台上房屋出租人的联系方式。

  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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