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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饰佳回应太仓事件:我们也是受害者
2012-8-13 09:11:55   出处:其他   作者:佚名

  东方网8月9日消息:有话说:“一铺养三代”,但江苏太仓常胜北路7号、8号两栋商铺业主却面临着血本无归的窘境。

  近日,有业主在网上论坛发帖,对商铺承租方太仓龙好生活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开发商太仓市天地实用房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家饰佳公司进行了质疑。就此,家饰佳公司向东方网发来声明并表示:“家饰佳与龙好公司没有上下关系,而且我们也是受害者,并且准备诉诸法律。”

承租商3年后玩失踪 业主质疑家饰佳系幕后操盘手

  据了解,2009年前后,上海和太仓约1000多市民购买了太仓国际生活广场的商铺,每个商铺面积在15——25平米,均价在25万左右。开发商承诺承租前5年,每年以房款平均10%的租金返租,并要求业主在签订售房合同时先与一家叫“龙好”的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前3年的房租从购房款中抵扣,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付租金。

  而在今年6月份,当业主们准备收租时,却发现“龙好”公司没了踪影,开发商也不知去向。业主们通过自己的调查认为,失踪的“龙好”公司就是家饰佳的子公司,事件的幕后操盘手正是家饰佳,而所收的租金也被“龙好”公司转到了家饰佳的账户上。

家饰佳发声明:与承租商无上下关系

  家饰佳公司发给东方网的声明中称,太仓市天地实用房开发有限公司,是原家饰佳太仓店所在地项目的开发商。于2008年至2010年期间,天地公司将该项目出售给各小业主。同时,天地公司与家饰佳签订合作协议,引进家饰佳品牌及管理,合同期为2008年5月28日至2012年6月30日。

  而龙好公司正是天地公司的管理层中三人以自然人出资成立的公司,并不是网上传言家饰佳的子公司。“而且天地公司一直拖欠我们公司的管理费,我们也是受害者。”

附:家饰佳关于太仓事件的声明

  太仓市天地实用房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公司”)是原家饰佳太仓店所在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开发商。于2008年至2010年期间,天地公司将该项目出售给各小业主。同时,天地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引进家饰佳品牌及管理,合同期为2008年5月28日至2012年6月30日。

  2008年,为了经营该项目,天地公司的管理层中三人以自然人出资,成立太仓龙好生活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好公司”)。龙好公司作为承租方与各小业主签订租赁协议,作出承诺,从2012年7月1日起,向小业主支付租金。所谓龙好公司即是“家饰佳”或是我公司的子公司的说法,均属不实之辞。

一、“家饰佳”也是受害者

  自2010年7月起,天地公司开始拖欠我公司管理费,至2012年6月30日,共计人民币950万元。在此期间,我公司多次派管理人员、律师向天地公司催缴、交涉,均未果。但为了不影响经营,我公司还是单方履行合同至2012年6月30日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后,我公司不再管理该项目。

二、“家饰佳”只是管理方

  根据天地公司和我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我公司在合同存续期间,允许该项目使用家饰佳品牌,向该项目输出品牌管理,天地公司向我公司支付管理费用。我公司既不是开发商,也不是承租方,只是单纯的输出管理。

三、“家饰佳”已积极准备,诉诸法律

  近日,有该项目的小业主到家饰佳来“讨说法”,严重影响了家饰佳正常经营。我公司已着手准备与天地公司合作的诉讼事宜。希望小业主们也拿起法律武器,走正当的维权途径,不要影响我公司及关联公司的的正常经营管理。对于小业主们“维权”对“家饰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我公司将视情况发展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在此家饰佳作出以上声明,并欢迎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大媒体、或此事件中的受害者与我公司一同向开发商进行维权,并且我公司愿意提供与天地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作为证明。

  家饰佳

  二0一二年八月八日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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