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认可的退房理由有哪些
pchousePChouse 2022-4-14 15:28:14

房管局认可的退房理由有哪些

  买房过程中会出现退房情况,房管局认可的退房理由有哪些?今日就由PChouse为你一一解答。

  一、延迟交房

  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没有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四、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

  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

  六、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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