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住建部等6部门整顿租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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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03 来源于:pchouse PChouse原创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今天PChouse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

强化监管!住建部等6部门整顿租房市场

  一是加强从业主体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在经营范围中注明“房地产经纪”或“住房租赁”,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房租赁企业开业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送开业信息。二是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房源信息应当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主体资格和房源必要信息。三是规范租赁住房改造行为。各地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除了以上三点要求外,六部门还对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建设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住房租赁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房源信息、网络发布、服务收费、租赁金融管控等方面,意见提出发布房源信息须真实有效、租赁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不得以租金优惠等诱导使用租金消费贷等。此次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针对所有与住房租赁市场有着密切关系的主体进行了规范,这对于规模庞大的市场化租赁市场的秩序维护,以及对市场上的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权益维护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有效监管,将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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