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对无证犬和流浪犬“集中收容”,30天内无人认领,则“按照规定处理”。上海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刘剑在此前的解读会上就表示:所谓的“按照规定处理”就是“捕杀”。对此,引发网友热议。
据公安部门调查推测,上海全市无证犬只的数量超过60万条。狗越来越多,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2006年至今,每年狗伤人的事件都超过10万起,去年发生近14万起。
有网友发表微博直言,“每年狗伤人的事件都超过10万起,数千人因狂犬病身亡,是人的权益大还是狗的权益大?若反对的人中有亲人被狗咬伤并导致狂犬病发病死的,请问你会有何感想?”更有甚者说:“流浪狗浑身脏恶臭,对无主的流浪猫狗就应该坚决捕杀!”
另外有一些网友希望能区别对待:“对有传染性狂犬病的病犬,或者恶犬应该给予捕杀,但是对于一般的流浪犬是否能够最终不要给予捕杀。因为流浪并不是一种罪过,不能因为流浪犬无主,就认为它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理由。”
网友:错的不是狗
11月29日,《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听证。据了解,对于无证犬和无主的流浪犬,法规草案规定“集中收容”,30天内无人认领,则“按照规定处理”,即捕杀。对此,新民网上海滩不少网友表示“高度关注”,话题已攀升至“热门话题”榜首,支持、反对方各抒己见。
截至11月29日16时30分,共有162条微博参与了“支持流浪犬30天内无人认领捕杀”的讨论。有网友直言,“每年狗伤人的事件都超过10万起,数千人因狂犬病身亡,是人的权益大还是狗的权益大?若反对的人中有亲人被狗咬伤并导致狂犬病发病死的,请问你会有何感想?”也有网友在表示支持的同时认为,养狗的市民需要自重,不能养了不负责任,随便养随便丢,而随便让狗繁殖的是最可恶的。
在支持者的阵阵“喊杀声”中,也有293条微博对捕杀行为表示反对。有网友表示,“其实错的不是狗,是养狗的人,应该处罚遗弃狗的人!”也有网友对“30天”这个数字表示疑问,“小狗丢失后,是要花很长时间和一定数量的金钱才能顺利的找回小狗的,30天的时间太急了!”对于如何处理流浪狗,有网友建议,应成立保护小动物协会和收容所,收容流浪在外小动物,为它们采取免疫,防疫,和绝育措施,让失主来认领,或者让喜欢小动物的人士来领养,而不是捕杀它们,“捕杀小生命太残忍,太无人性,它们是无辜的,为什么要去惨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