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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经济适用房
目录
1、枣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2、枣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3、枣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枣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枣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大家知道吗?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枣庄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市、区(市)政府所在地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各区(市)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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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小编为你带来枣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 95 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 2650 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 3600 元/ 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 3600×95=342000 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 342000×1.5%=5130 元的契税,以及 342000×0.0005=171 元的印花税。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 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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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枣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信息,要申请购买枣庄市经济适用房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家庭年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下(含2倍);保障能力较强的区(市)可放宽至3倍以下。
 
  下列个人所得均作为收入的统计范围:
 
  1.工资收入;
 
  2.住房公积金;
 
  3.生产经营所得;
 
  4.红利、股息及其他合法劳动报酬所得。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对离异、丧偶人员、一直没有婚嫁的大龄青年及因病等原因致贫家庭,允许作为家庭单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过去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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