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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
目录
1、2016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
2、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标准
3、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器
4、厦门二手房交易流程

2016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

  1.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装修费用、贷款利息等可扣除费用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原值的,按交易总额(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的1.5%计征。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收入全额征收2%的个人所得税。

  2.除文件规定的产权无偿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赠与房屋价格(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房屋价格按以下顺序确定:1、赠与合同上标明赠与价格的,按赠与价格确定;2、赠与合同上未标明赠与价格或标明的赠与价格低于评估价的,以评估价确定。

  3.个人出售住房,虽有增值的,但只要产权人住满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产权人须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可直接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转让前五年都是唯一)。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在受理已婚纳税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时,同时审核夫妻双方的产权情况,如果户籍在福建省内其他地市的,应要求当事人补充提供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否则不予按“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福建省外户籍的产权个人,权籍登记中心在审核其(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交易的房产是否为在厦门市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基础上,将要求当事人出具在福建省内其他地区未拥有房屋产权的书面声明,否则不予按“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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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标准

  售购房双方以合同记载金额为计税依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及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二手房的,按转让收入全额的5%征收土地增值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单位转让二手房产、地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现行政策规定,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并在二手房产、地产转让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契税由购买方申报缴纳,税率为3%。

  自2008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暂免征收契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契税暂按购房款总额 0.5%征收。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暂免征收契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契税暂按购房款总额 0.5 %征收。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契税按购房款总额的1.5%征收;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契税按购房款总额的3%征收。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上述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房产赠与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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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器

  买二手房需要付哪些费用?二手房交易费用如何计算?买二手房如果客户需要贷款购买房子,在签订上述合同后两天内,需向业主支付30%房款,另需支付以下费用,(如客户不需贷款,则按照非贷款部分支付相关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2.5元。

  二、契税: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算缴纳。

  三、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四、权证印花税:5元/本。

  五、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100元/件;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300元/件。(注:不仅住宅与非住宅有区别,而且有无抵押贷款也不同。若与规定不符以有关规定为准。)

  六、图纸费:25——75元。

  七、工本费:25——45元。

  八、贷款所发生的费用:贷款委托服务费1000元;贷款担保费500元;抵押登记费:公积金100元、组合或商业贷款200元;贷款保险费根据银行规定收取;公积金评估费;如果贷款超过房价一半,需支付200元。

  九、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1%计付。

  十、维修基金:物业公司提供维修基金帐户中卖方个人缴纳的剩余部分业主也将支付以下费用给中介公司:

  1、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2.5元。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2.5%计付。

  4、转产费:如果房屋是使用权房,则必须转成产权房才能进行交易,所有费用由卖方独自承担。转产费一般由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是根据房屋朝向、房龄、业主工龄等因素进行评定。

  在以上手续办理妥当后,且双方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中介公司会在15天内带买卖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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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二手房交易流程

  房产过户有三种形式:买卖、赠与和继承。今天先讲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房屋买卖形式。首先买家在看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要查看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国土证上的姓名是否统一,房子是否是抵押状态,有没有其他隐形的共有人。如果是通过中介的话,一般靠谱的中介都会查验好的。然后,就是签买卖合同。

        过户流程如下:

         一、在房管局先发布房源,房子可以交易后签网签合同。

  二、买方如果是要贷款的话,要提前去银行或公积金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核实,同意发放贷款之后就可以进行过户了。

  三、二手房过户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成交价的5.6% ;个税:成交价的1%。以上两项在所购房屋房产证满五年且是业主家庭唯一房产的情况下可免。满两年可免营业税。契税:成交价的3%。但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可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进行适当减免。成交价的1% (房屋面积小于90平),成交价的1.5% (房屋面积大于等于90-144平),成交价的3% (房屋面积大于等于144平或所购是第二套房屋);

  1、递件核税。买卖双方都要到场,带着房产证,国土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去房管局交易中心取号递件。4个工作日后,交税,取件。

  2、取件当天如果在递件时已经约好是买方单方领证,那买方到场。在总咨询取号,然后交税,然后再取号,去取新的房产证,然后复印所需的单据,去二楼再取号递件,3小时之后可以取新房国土证。

  3、房子过户,付完首付之后,到银行去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放款还贷了。

  4、房子的水电气以及光纤的过户可以找中介代办也可以买房者自己拿着房产证和身份证去当地的营业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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