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奖项设置:
(一)人物类
中国十大优秀照明设计师
中国优秀景观照明设计师
中国优秀商业照明设计师
中国优秀酒店照明设计师
中国优秀建筑照明设计师
照明行业“领军人物”
照明行业“研发之星”
照明行业“营销之星”
(二)工程案例类
优秀景观照明设计工程案例
优秀商业照明设计工程案例
优秀酒店照明设计工程案例
优秀建筑照明设计工程案例
优秀道路照明设计工程案例
中国职业照明设计师优秀作品案例奖(备注:本奖项报名人为2012年度参加职业照明设计师国家资格认证培训的个人。)
(三)照明设计工程公司类
中国十大优秀照明设计工程公司
(四)照明生产企业类
中国十大优秀照明生产企业
优秀景观照明生产企业
优秀商业照明生产企业
优秀建筑照明生产企业
优秀智能照明生产企业
优秀道路照明生产企业
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照明生产企业(不限定数量)
(五)灯具市场类
中国优秀照明灯具市场
(六)公益奖
热心公益奖
六、活动流程:
1、启动阶段:2012年5月份,专题上线,公布评选奖项及报名条件。
2、报名阶段:2012年5月至9月底,报名单位及个人递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名材料将公布到中国照明网金手指评选专题进行展示。
3、公开投票阶段:2012年8月至10月初,对入围名单进行公开投票,评选方式由“网络投票 + 短信投票”组成,总票数由高到低评选出每个奖项设定名额,晋级到专家评审阶段。
拉票方法:公开投票期间,入围个人/企业可通过中国照明网博客、论坛、微博等渠道方式,发布其相关其它作品、案例,争取更多投票。
投票规则:
(1)网络投票:所有投票均以姓名+公司名形式,计名投票。每个IP每天为每个参赛选手/单位限投1票;
(2)短信投票:发送8026+参赛编号到106695883,每条1元,不含通信费,组委会电话:020-85530605,服务费用由运营商收取。支持移动/联通/电信C网,示例:802611001。每个手机号每天限投15次,当月限投100次。1个短信投票相当5个网络投票。
4、专家评审阶段:2012年9月至10月,专家评审团依照“金手指奖评审标准体系”召开专门评审会议。
(1)评审团见面会:2012年9月,入围企业/个人可初步向专家评审团现场展示其参赛作品,论述案例的构思、想法、实施等,加深专家对其项目的了解。
(2)专家评审阶段:2012年10月,对晋级名单进行现场论证、评审并计分,就个别案例召开专家实地评审,深入讨论。
5、评选结果公示阶段:2012年10月底,依照最终获奖者总票数:专家票数(60%)+大众票数(40%),对获奖作品进行网上公示。
6、颁奖及表彰宣传:
2012年12月,举行“颁奖大会暨获奖项目报告会”和“庆典晚会”;
2012年12月,出版《2012年第二届“金手指奖”》大型精装纪念文集(获奖汇编);
2012年12月,中国照明网推出“2012年‘金手指奖’获奖项目展示专题”。
七、评审团组成(每个奖项的评委来自所需的不同专业领域):
“金手指奖”评审团架构
主任 赵建平
副主任 窦林平 任元会 邴树奎 章海骢 李农 华敬友
秘书长 陈玉梅
1、专家评审团
照明专家
章海骢 中国照明学会顾问
赵建平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副院长
邴树奎 中国照明学会副理事长
检测方
李自力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照明室主任
潘建根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光和辐射测量分部(第二分部 D2)中国代表
牟同升 IEC国际标准项目组长(IEC 62341-6-3)
行业协会
窦林平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秘书长
华敬友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电气委员会秘书长
知名照明设计师
李 农 北京工业大学教授
袁宗南 台湾袁宗南照明设计事务所设计总监
设计院总工
任元会 中国照明学会室内照明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
汤德明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电气总工程师
周名嘉 广州市设计院副总工程师
营销专家
郭云平 鹰雁营销策划团队首席顾问官
大宗用户代表:
唐翔 广州保利地产集团技术研发中心总经理
左波 广东中建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行业媒体
陈玉梅 中国照明网总经理
杨冬凌 凤凰网高层
2、大众评审团:短信投票+网络投票
八、评审标准:
每类奖项按照相应评审标准,建立系统的评审标准体系,组织专家评审团召开专门评审会议,进行专业评审打分。评审指标体系中设置“获国家级奖励”的相关指标,赋予一定的分值,曾获得“中照奖”的项目主创人员/参与人员、照明设计工程公司、照明生产企业都将在此指标里得分,同时,此次参赛选手可邀请重量级推荐人一名,具有一定的专业权威水平和行业地位,对参赛作品提出适当的推荐理由,就能获得一定的额外分值。
每类奖项的主要评价指标和分值如下(每个奖项的总分皆为100分):
1、 优秀照明设计师:推荐人推荐(10分)、创新理念(20分)、设计成果(35分,含获国家级奖励的体现,如“中照奖”)、用户评价(25分)、职业资格认证(10分,国家职业照明设计师从业资格将获体现);
2、 行业领军人物奖:推荐人推荐(10分)、经营理念(15分)、企业规模(25分)、市场地位(20分)、业界评价(30分);
3、 研发之星奖:推荐人推荐(10分)、创新理念(20分)、研发成果(35分,含获国家级奖励的体现,如“中照奖”)、市场应用(20分)、用户评价(15分);
4、 营销之星奖:推荐人推荐(10分)、营销理念(20分)、市场业绩(35分)、业界评价(35分);
5、 优秀照明工程案例奖:推荐人推荐(10分)、设计理念(15分)、技术水平(20分)、新技术应用(15分)、应用效益(15分)、用户评价(10分)、业界评价(15分,含获国家级奖励的体现,如“中照奖”);
6、 优秀照明设计工程公司奖:推荐人推荐(10分)、设计理念(15分)、技术水平(20分)、新技术应用(15分)、应用效益(15分)、用户评价(10分)、业界评价(15分,含获国家级奖励的体现,如“中照奖”);
7、 优秀供应商奖:推荐人推荐(10分)、市场规模(25分)、品质水平(25分)、技术创新(15分)、用户评价(10分)、业界评价(15分,含获国家级奖励的体现,如“中照奖”);
8、 优秀灯具市场奖:推荐人推荐(10分)、市场规模(20分)、品质水平(20分)、营销理念(20分)、品牌集中度(15分)、业界评价(15分,含获国家级奖励的体现,如“中照奖”);
9、 热心公益奖:推荐人推荐(10分)、业界评价(30分)、社会贡献(60分)。
九、表彰宣传:
颁奖大会暨获奖项目报告会:2012年12月,举办“2012年第二届“金手指奖”大型评选颁奖大会暨获奖项目报告会”,现场给所有获奖人物和单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安排获奖代表现场讲解获奖项目、交流项目经验;
庆典晚会:2012年12月,在颁奖大会会馆举办“2012年第二届“金手指奖”大型评选庆典晚会”,对获奖人物和单位表示祝贺,并安排获奖代表现场分享获奖感言;
获奖设计师奖励:照明设计师在本次评选中获奖后,将会对其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风采展:以“2012年第二届金手指奖风采展”为主题,在颁奖大会会馆范围内安排专门区域,为获奖人物和单位提供风采展示的机会;
文集宣传:2012年12月,活动主办方将出版《2012年第二届“金手指奖”》大型精装纪念文集,公开发行3万册,汇编所有获奖人物和单位的相关材料,文集将免费赠予所有参赛者和颁奖大会与会代表,只限现场每人一本,其余将全部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行、公开发售。
其中包括邮寄给全国各大设计院、路灯所、照明设计工程公司、各大灯具市场,以及在各大展会上、在中国照明网举办的各大活动/培训上进行销售。
网站宣传:2012年12月,中国照明网将推出“2012年第二届‘金手指奖’获奖个人/单位展示专题”,集中展示所有获奖人物和单位的风采;
媒体推广:从活动启动起直至颁奖后的一段时间,活动主办方借助庞大的线上线下合作媒体网络,对这次评选活动进行广泛有力的全程宣传。
十、报名事项:
有意报名者请到中国照明网(www.lightingchina.com)下载报名表,于2012年9月30日前以信件(邮戳为准)、传真的形式递交报名表,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递交报名相关材料;
本次评选的个人奖项免报名费,凡获奖个人需缴纳500元获奖宣传费用,其中包括获奖纪念文集工本费,赠与每人5本,以作纪念;
参赛个人/单位可视自身情况选择参加本次评选的单个或多个奖项;
凡参加本次评选的参赛单位须交纳3000元/奖项的报名费(曾参加过“中照奖”评选的单位,报名费为2500元每奖项);
凡获得最终奖项的参赛单位须交纳50000元/奖项的表彰及宣传费用,并获得现场展位一个。
十一、活动规则:
1、 参赛者(含参赛单位和参赛个人,下同)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材料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则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则约束。
2、 参赛者提交的项目照片须体现项目原貌,不允许进行对光效的处理和修改。合成照片将被拒绝。
3、 参赛者须确保所提交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得到项目相关各方的参赛许可,如参赛作品公布后影响到其他方的利益,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如主办方收到针对参赛作品信息虚假或有争议的举报,经核实后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追回所颁奖项。
4、 参赛者应确保拥有参赛项目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因参赛项目或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5、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公开投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巡展、媒体广告等场合中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设计师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同意主办方在上述场合中公布和使用参赛者的名称、相片和其他必要信息。
6、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有权不限次数地将其参赛项目的图片及文字以任何方式应用于网站、印刷物、宣传用广告物等与本活动相关的用途,并不再另行支付报酬,以上权利不受地域限制。
7、 主办方对参赛者提交的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方公开、提供相关信息。
8、 本次评选活动相关事项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活动主页:http://gf.lightingchina.com/
十二、联系方式:
中国照明学会官方网站中国照明网
地 址:广州市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中路24号(510665)
电 话:400-889-1996、020-85530605、85536550
传 真:020-85548112
邮 箱:service@lightingchina.com.cn
网 址: www.lighting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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