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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请问各位,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有哪些规定啊?

来自:meiliwa 2014-03-13 21:49:56
被采纳回答

我知道的,西方这边的条例准则主要限定于人口的收入情况和房产情况等。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 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6.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0平方米 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 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第一步: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 第二步: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第三步: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第四步: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 第五步: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来自:jubaolei 2014-03-14 11:03:49
其他回答(3)

1.具有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建筑面积60%的家庭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中低收入线标准由市政府每年公布,2010年中低收入线为家庭人年均收入不高于15000元): 1人15000元;2人30000元;3人45000元; 4人60000元;5人75000元;6人90000元; 4.单身申请西安经济适用房条件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来自:wangbeike 2014-03-19 16: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