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青岛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我要的是青岛哦~~
一、申请人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市区指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城阳、高新区),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二、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864元; 三、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四、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申请人名下拥有的汽车等财产应核算为该申请家庭的财产,需要申请人主动申报且不超过规定的标准即可。 青岛市目前实行街、区、市三级审核二次公示制度,公安、人社、公积金、民政、税务、房产等六部门联合审查,街道办事处在初审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群众监督等方式进行核查,有效地杜绝了弄虚作假的情况。
符合各类要求,然后就递交申请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