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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常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有哪位能说说看?

来自:我是曾小贤哥 2016-12-07 12:42:56
被采纳回答

北京朝阳区有在常营回民自治乡,有北京最大的在建经济适用房.地方在朝阳北路上,过了管庄就到了.丰台区:丰台区南苑西居住区民岳家园(已售完)(3800元/平方米)顶秀欣园(已售完)(3690元/平方米)宋家庄经济适用房(4369元/平方米)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来自:会飞的鱼696 2016-12-07 14:42:32
其他回答(9)

1、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   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 4、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很高兴为你解答,满意请采纳,谢谢

来自:靳国民 2016-12-07 13:59:32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北京经济适用房】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

来自:笨熊你喝 2016-12-07 13:50:48

北京朝阳区有在常营回民自治乡,有北京最大的在建经济适用房.地方在朝阳北路上,过了管庄就到了.北京北七家经济适用房:丰台区南苑西居住区民岳家园。顶秀欣园。宋家庄经济适用房。希望有帮助

来自:无色百合9732 2016-12-07 13:15:22

常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   5   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   年;   2.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   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分别低于   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来自:影之名 2016-12-07 13:13:41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基本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来自:土耳其烤鸡 2016-12-07 12:55:12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入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目前仍在执行的标准为: 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元/人)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约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丝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来自:遥远的ta 2016-12-07 12: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