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含土地价值吗
一、房地产税征收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 二、房地产税纳税人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对涉外企业和个人暂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中的地产税,改为征收土地使用费。 三、房地产税税率1952年12月31日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通告》中,将城市房地产原附加并入正税征收,税率调整为: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1.2%。房地产税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18%。 四、房地产税计税依据为标准房地价和标准房地租价。对座落在广东省内批准开征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自有房产,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依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房产原值是指按税法规定,在企业帐册的"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值;没有房产原值或原值不实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 五、房地产税减免税规定下列房地产减征、免征房产税: (1)新建房屋自落成之月份起,免纳3年房地产税。 (2)翻修房屋超过新建费用二分之一的,自竣工月份起,免纳2年房地产税。 (3)广东省规定:①华侨、侨眷使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住宅,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免征房产税五年。②外商投资企业新购买或新建落成的房产,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征房产税三年。③华侨投资企业新购买或新建落成的房产,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征房产税五年。④经税务机关批准,下列房地产可免征房产税:a.从事农、林、牧业等利润较低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b.投资于能源、港口码头、机场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c.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 六、房地产税税款征收城市房地产税由房产座落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管辖。厦门市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除从租计征另有规定外,一律改为每年征收一次,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6至9月。希望能帮到你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一是以房价为计税依据;二是以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与计税依据相应,城市房地产税的税率也分为两种:按照房价计税的,税率为1.2%;按照房租计税的,税率为12%。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您,望采纳
你好,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区别如下: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这也意味着,“房产税”其实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