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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需要具备那些条件?谁说一下?

外地户口想在广州卖房需要具备那些条件才有资格卖房,需要走那些程序,需要该注意些什么??

来自:Truffles琉璃苣 2017-05-21 16:14:45
被采纳回答

卖房子报的价格是包括住房维修基金的。既:住房维修基金是包括在房子未来正常使用范畴内的东西,不单独计算。卖家收卖家的钱,还有那些需要打点的税务局啥的,只要需要掏现金就全是买家的事情,像住房维修基金这种跟房子绑定在一起,不单独算钱(要是有使用过的就更不好算)的事情,就不算了。

来自:丁小妹 2017-05-21 17:19:10
其他回答(4)

楼主你好,你想问买房,还是卖房阿。是卖房的话,放在中介公司就会快点成交!

来自:春雨映西湖 2017-05-21 17:23:02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 (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来自:合格老公 2017-05-21 16: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