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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条件?主要有什么注意事项

来自:小叮当哆啦梦 2017-05-23 17: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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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依法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可进行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却经常违法操作,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由此引发了许多纠纷。因此,建议购房者最好不要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来自:记下你的本 2017-05-23 18:59:34
其他回答(7)

南京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 一、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二、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审查五证: 1、国有土地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 4、开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四、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作抵押。

来自:花花世界小女子 2017-05-23 18:31:54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规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楼层或户型平面图、剖面图(复印件)(1份); 7、已完成基础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8、《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销)售方案(方案中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原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原件)(1份); 12、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 13、建筑施工许可证; 1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来自:向日葵花香 2017-05-23 18:12:20

那么,在进行房屋买卖网签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呢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一、对开发商的发售权利进行审查。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来自:磐石 2017-05-23 17: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