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确定其物业税税率的方法有这些: (1)对其辖区内的财产进行估价,确定应纳税财产的价值,在减去物业税税收减免数额后,确定应纳税财产的总价值。 (2)地方政府确定其下一财政年度的预算总额,以及除了物业税以外的其他收入总额,两者的差额就是该政府要征收的物业税总额。 (3)地方政府把物业税税率确定为要征收的物业税总额与应纳税财产的总价值的比率。美国物业税税率的单位为1%。(习惯称为MillageRate)。在财产征税的税率确定后,加上州政府制定的税率就得到该地区的物业税总税率:总税率=州税率+县、市税率+其他机构的税率。在物业税的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有专门的评估机构对各类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经过评估得出的价值称为公平市场价格(F.M.V-FairMarketValue)。税务部门把F.M.V乘以估价折价比率(AssessRatio,依照州法律通常是40%),从而得到估计价值(AssessedofValue)。估计价值才是税务部门征收物业税时的征税依据;估计价值扣除某个可能的税收减免以后,乘以物业税的总税率,最终得到应纳物业税总额。估计价值=公平市场价格×估价折价比率;应纳物
物业税相当于房屋保有税,每年向房屋所有人收取,按照房子的总价征收。征收步骤将依次为:营业用房--》大别墅和豪宅--》普通居民住房。有一点:一套住房是不用征收物业税的期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你好!很开心回答你的问题,物业税相当于房屋保有税,每年向房屋所有人收取,按照房子的总价征收。征收步骤将依次为:营业用房--》大别墅和豪宅--》普通居民住房。有一点:一套住房是不用征收物业税的
何为物业税?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稳定而重要的来源,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荷属安的列斯;有的称“财产税”,如德国、美国、智利等;有的称“地方税”或“差饷”,如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则直接称“物业税”,这些,我们从小角度了解物业税。 1、征收物业税的条件:征收物业税是否能终结房地产大战,取决于征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否具备:第一个前提是理清物业税与现有税费之间的关系,第二是建立满足征收物业税的技术条件,第三是以物业税改变现有的土地财政收入大部分未纳入公共财政的现状。 2、物业税征收的历史。物业税是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现行法规采取一次性收取40年、70年土地使用费用,这就引发了购买与交易环节成本高、持有环节成本低的现状,一些地方政府因此在短期内大量卖地,一次性收取未来几十年的土地红利,这是许多地方土地财政盛行的根本原因。物业税将土地收益分摊于未来40年或70年内收取,可以改变这一逆向激励制度。同一个时间段里,政府与开发商为了征收物业税,也有动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吸引购买者到本地安家,提升本地的物业价值。 3、物业税的作用。物业税作为地方税种,其本意是弥补地方公共财政的不足,然后依此缺额来确定物业税年度收入以及物业税的税率,物业税的缴纳者当然期望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政府只有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才能保证物业税的收益,这样才能在物业升值、政府税收之间取得良性循环。由此看来要使得各方普遍支持物业税,最重要的就是使地方公共财政透明高效,使民众知道税收的用途,与其说物业税是对物业持有人的挑战,不如说是对地方政府财政公共性和透明度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