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3日,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的实施意见》,昨天(6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的实施意见》及《海口市购房入户申办流程(试行)》、《海口市购房入户申请表》。购房入户条件为,在当地行政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购房合同已备案的本省户籍购房人。入户人员条件为,本省户籍的购房者,以及户籍在本省的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申请户口登记人为未成年人的,应该有一个符合上述入户条件的法定监护人随迁。属共同购房的,只允许其中一名购房者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人、配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及符合计划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入户,且每套商品房只能申请一次购房入户。如购房时间在2015年6月1日后至2015年8月26日前或2015年8月2日后至《关于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的实施意见》实施之日前的,该套住房申请办理入户人数分别以对应时间节点的文件即海府〔2014〕49号文和海府〔2014〕94号文的规定办理购房入户人数。购房时间自《关于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的实施意见》(海府〔2015〕49号)实施之日起,暂定截止时间为自实施之日起一年止。购房合同提交时间和备案时间均要在上述时间内。
一是工作调动申请落户。包括干部调动申请落户和工人调动申请落户。干部调动申请落户主要是公务员等有编制的人员,应该提供空岗卡,这个是干部调动申请落户和其他申请落户所不同的地方。工人调动申请落户包括省级企事业单位、市级企事业单位的工人。省级单位的需要提供: 1.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可向派出所申领); 2.调动审批表;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调动通知; 5.调动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通知书;(2、3、4、5可向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申请)。 6.调入单位证明; 7.申请落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市级单位的需要提供: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工人介绍信;调动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入单位证明;申请落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二是随军家属申请落户。副营级以上干部(包括副营级)可申请。三是随亲(夫妻投靠、子女随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申请落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 1.结婚证; 2.配偶无业证明或待业证、下岗证等(配偶是农业户口的无需此证明); 3.随迁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夫妻投靠申请落户应该符合两个条件:夫妻有一方是海口户口,另一方无业或者农业户口。四是应届毕业生工作分配申请落户。
现在海口的购房入户的政策是:购买90平方以上的,应该在海口暂住满一年(应该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且有正式工作单位,并且由单位名义为你连续不断的购买社保一年以上的才能迁入户主及其配偶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三人户口;购买90平方以下的,应该在海口暂住满三年(应该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且有正式工作单位,并且由单位名义为你连续不断的购买社保三年以上的才能迁入户主及其配偶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三人户口.假如你是大专以上文凭的可以到成都人事局开具相关的资料通过人才入户的政策来迁移户口,不过通过人才入户就应该要给人事局交纳人事档案管理费,此费用从你毕业时开始算起.期望能够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