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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保常营保障房选房后什么时间入住~??

燕保常营保障房选房后什么时间入住~??

来自:瑩火虫的秘密 2018-08-06 19: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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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消息,当地4区共7个项目的1936套公租房源面向全市社会单位开展集体租赁,相关单位集体租赁一批公租房后,可分配给本单位符合无房等条件的职工,而这些配租的房源均为摇号、选房剩余房源。此次租配面向所有在京注册单位,不再限定区。公租房源面向全市社会单位市保障房中心此次发布的公告显示,此次配租涉及海淀、昌平、通州、房山这4个区的7个项目,包括海淀区的燕保?辛店家园公租房项目、馨瑞嘉园公租房项目、凯盛家园公租房项目、苏家坨公租房项目;昌平区的溪城家园公租房项目;房山区的朗悦嘉园公租房项目;通州区的光机电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1936套,房源套数较多,可选取的范围大。去年,当地曾出台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公租房源在公开摇号后仍有剩余房源,可采取全市符合条件家庭“先到先得”。假如按这两种方式分配后还有剩余房源,则可以面向社会单位无房职工集体出租。此次的7个项目均是公开摇号、“先到先得”之后的剩余房源,这也是当地首次向社会单位开展集体租赁。市保障房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此次登记时间长,不设定截止期限,额满为止,但申请的单位应该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求,不能是被列入限制或禁止目录的行业。本次分配的对象确定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且为北京市城镇户籍的无房职工,以及符合本单位所在区人才公租房管理办法的无房职工,依照一些区县的设有相关的人才管理办法,部分符合条件的非京籍职工也能够有机会获得配租机会。不过公告中明确,北京市户籍职工享受优先待遇。对于如何在执行中保证资格审核的真实性问题。市保障房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配租职工的资格仍然会由住保部门来审核,而不是所在单位,应该是住保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最贵自住房”摇号中签率仅4%2015年12月3日,首开华润?花香四季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进行了公开摇号,该项目共1436套房,平均价格29000元/平方米。预计12月10日、11日进行选房,交房时间为2017年7月。据了解,该项目是四环唯一在售自住房项目,该项目被市场称为“最贵自住房”。据摇号数据显示,项目最终确认申购家庭39597户,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家庭共35928户,其中,优先家庭共27763户,非优先家庭共8165户。35928户购房家庭中,撤销申购及已签约购买其他自住房项目的家庭,本次摇号均予以剔除。“最贵自住房”摇号中签率仅4%。据了解,首开华润·花香四季自住房项目位于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实际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张新路西红线、南至规划六圈路北红线、西至规划郭公庄路东红线、北至规划五圈南路南红线。主力户型为80平方米纯南向、南北通透二居和88平方米南北通透三居,项目自面市即受到购房者的强烈关注,是今年总网申量最高的自住房。

来自:元少卿 2018-08-06 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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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转成商品房的产权保障房,不得以投资、投机为由抵押贷款;假如出售房产证办理未满5年的保障房,则只能按照原价出售给区县住保部门组织的、其他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或由政府回购。保障房申请家庭购买公开配售的经适房和两限房时,申请人夫妻双方需要共同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房产证上也需要出现夫妻双方的名字。5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07年后,由市、区政府组织建设收购,并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公开配租配售的保障性住房,都将纳入管理范围。无力还贷卖房优先偿还银行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规范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要求、建设收购并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公开配租配售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目前,当地已经有18.2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其中有14.3万户家庭获得了经适房或两限房。《通知》中规定,购买两限房和经适房的家庭,抵押保障房贷款用途仅限于支付住房的购房款。已购两限房和经适房在未转为商品房前,购房家庭不能将保障房作价出资或者通过买卖、赠予等方式将房屋所有权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住房保障家庭往往收入偏低,一套经适房的购房款也可能是整个家庭一大半的财产。一旦出现危急情况急需用钱,政策能否有所通融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也为一些家庭的突发情况留出了人性化的空间,经区县住保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所购房屋也可以为其他债务担保。假如被保障家庭做小生意缺本钱,把名下的保障房抵押给相关机构或者个人贷款的路走不通了,那可以出售吗该位负责人表示,在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没满5年的情况下,已购房屋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若因购房家庭无力偿还购房贷款等原因需要处置房屋,只能由区县住保部门组织其他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按照原购房价格购买,或者由政府按照原价回购。购房款也得先用于偿还银行、公积金中心等抵押权人。在这个处置过程中,房屋的产权性质不会发生变化。以此计算,假如一个被保障家庭在2010年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经适房,并承担了10万元的银行房屋贷款。假如这个家庭无力偿还房屋贷款需要处置该套经适房,就只能按照40万元的原价将这套经适房出售给区县住保部门安排的其他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或者由政府按照原价直接回购。出售这套房屋所得的40万元购房款,要先优先偿还银行,剩余的房款才属于这个被保障家庭。买产权保障房夫妻双方挂名此前,有配偶的家庭假如购买保障房,房产证上可以只署一个人的名。但按照《通知》中的新变化,今后申请购房家庭在与房屋销售单位签订买卖合同时,须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办理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屋登记手续。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份额有约定的,可持相关约定办理按份共有房屋登记手续。据相关负责人解释,“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是两个不同的物权概念,房屋的“共同共有”是指夫妻双方对房屋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而“按份共有”,则是约定夫妻双方每个人对这套房屋占有的份额。例如一方是1%,另外一方则为99%。政策实施前,已经获得房产证并登记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保障房,夫妻双方可持身份证、结婚证、产权证、夫妻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共有情况的约定等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共有房屋登记手续,房屋产权性质不变。记者了解到,虽然从2007年至今已经有7个年头,但由于从房屋建设到房主获得产权证的过程需要一段时间,再加上获得产权证后还需要等待5年,因此这14.3万户家庭中,还没有出现满5年之后“经转商”或者两限房上市的案例,因此这些保障房可以按照新政策添加配偶名字。此前,当地曾经执行过持有“北京绿卡”家庭也可以申请保障房的政策,近几年也有一部分北京户籍的经适房业主将户口调出当地。对于现在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籍因各种原因已不在当地的,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上市出售,将由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并明确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从而解决了这部分家庭的经适房出售问题。入住人不符条件立即停止入住新政中,保障房的开发商或产权单位在业主和租户入住前30日,需要将入住家庭的情况书面告知区县住保部门。在被保障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后的10天以内,开发商还得将这些家庭实际入住的情况书面告知区县住保部门。与此相对的是,区县住保部门会在这些家庭入住前核查家庭结构是否有变化,并通过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核对全部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在轮候、购买、入住过程中,假如有家庭成员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其入住手续将被立即停止,有关部门也将按照规定取消这个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假如已经入住保障房,再购买、继承、获赠其他住房,是否会对原有保障房有影响呢“这种情况市住建委将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中核对其申请保障房的信息。”该负责人表示,经核对,属于保障房申请过程的家庭,已通过保障房资格审核但尚未配租配售的轮候家庭,以及已经购买经适房、承租公租房或者廉租房,其购房和登记情况将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反馈给市、区县住保部门,区县住保部门将对其保障资格进行复核。假如这些家庭被查出已经不再符合相应条件,区县住保部门将作出停止申请受理、取消相应申请资格、责令退回已购、已租相应保障房,或者停止发放租金补贴的决定,并组织家庭退出相应保障房。

来自:福星高照 2018-08-06 20:56:13

保障房建设正在加速推进。住建部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保障房建设已开工346万套,开工率为46.4%,基本建成206万套,完成投资3895亿元。此外,今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城镇保障房工程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我国保障房存在的六大问题:1,地方保障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2,保障房工程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3,保障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保障房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房,群众意见很大。4,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保障房今年建设任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一些地方保障房建设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5,保障房顶层设计不够。我国保障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一个时间段里,保障房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的问题。6,保障房法规建设滞后。现行保障房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来自:ARL王沐沐 2018-08-06 19: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