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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即将购买的是没有任何***的房子,而且是顶楼。请问这类房子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来自:追月 2018-09-09 1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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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购买集资房时关注查看是否是合法产权的集资房,购买这类房屋时,一定要防止其中任何一方以其部分产权冒充全部产权来卖,由此看来居民购房签订合同应该谨慎,应关注以下方面的问题: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仔细核准房产商有关售楼的证件是否合法、齐备,如自己不清楚,最好请律师当购房参谋;要仔细核对合同上的条款是否与广告上的许诺以及房产商口头承诺一致。

来自:夜莺918 2018-09-09 15: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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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家装市场极容易出现工程纠纷,如转包、挂靠公司、装修质量、拖延工期、预决算争议等情况。陈律师提醒购买者,为防止这类纠纷的发生,业主一定要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来保证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加关注。关注 一:思考是不是已经到达签合同的阶段提示:没有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千万别着急,否则后面的麻烦比前面还会多!由于隐患都是自己留下的,到时候谁也解释不清楚。受损失吃亏,哪样也少不了!怎样签订装修合同的八个关注事项关注 二:检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提示: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由于谁也不知道那是哪里来的。关注 三:检查装饰公司的设计方案资料是否齐全提示:假如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时,需要的资料不齐全,需要开工以后再补齐,也许从这时起,您就给自己下套了。关注 四:预习装饰公司提供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提示:您和这份家装合同假如是生面孔,签合同的时候就难以保证不出错。关注 五:与装饰公司共同填写装饰工程合同关注 六:合同中的几个关键项关注 七:装饰公司签合同的人员是否被授权关注 八:家装市场是否对合同进行认证这些就是签订装修合同的一些要关注的事项,可能还有其他要关注的地方,我这里也许说得不够全面。不过这八点假如稍加关注的话,签订的合同应该就不会成问题了。可以多对比几家装修公司再作决定哦~

来自:俺是IT男 2018-09-09 15:13:27

※【应该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特别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发客户的关注。※【应该明确双方违约责任】由于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引发违约行为。为了能防止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现在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实际款项,这会引发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终落实。※【评估及考察房源详情】中介审核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中介备案。中介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如天花板、墙体、卫生间、厨房的给排水情况,有没有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乱建、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情况。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照。此环节中合适的房源及房屋评估受关注。买方一定留意到,凡是位置好点儿的、交通便利点儿的二手房,哪个单价都至少每平方米5000元,有的价格更邪乎:每平方米6000元、每平方米7000元。好不容易发现一套价格上能让人接受的旧房,问问中介,得到的答复却是:“房子已经卖出去了。”而且,房地产中介报出的房价也是五花八门的,有的房价是房主的净要价,有的是含税费的总价,有的是中介公司加价后的房价。作为卖方,应切实考量自有房产的面积、年限、折旧、朝向等各方面因素,以及周边小区物业、新盘价格,据此明确该套房的可能购买群,以及这类人群的收入、承受力等情况,并把握好报价尺寸,防止尴尬报价,致使销售周期过长,甚至有价无市。现在一些品牌公司在代理二手房交易时,会免费提供专业评估。买卖双方可据此商量房价。其实,简单的二手房售价测算标准就是:报价为同地理位置商品房价格的60%至70%上下,约是现行周边房屋月租金的100倍。※【应该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定金、首付款、余款和尾款四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由此看来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同时,首付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假如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应该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由于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重点,同时假如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应该有代理费明细单】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购买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由此看来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购买者的关注。不过,现在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终损害购买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买方应该见房主】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取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购买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购买者,假如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应该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假如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来自:来跟土豪做朋友 2018-09-09 14: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