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这样一来,物业税一旦开征,将对地方政府、购买者、投机者的经济行为产生不小的冲击。征收物业税有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国家鼓励90平方米以内户型的开发和消费,不干预90~140平方米房型的开发和购买,不过对14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的开发和销售却是一直持抑制态度。由此看来现在部分专家认为,物业税界定值为144平方米。也就是说,房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就属于物业税征收范围;相反,则属于免征范围。现在空转的物业税试点有两种计算模式:假如房屋是自住,以房产评估价的70%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假如房产是出租、投资用,就以投资回报的18%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由于物业税具有调节财富分配的功能,因此对购买者第一套房产可能会采取免税或减税的政策,主要是对购买者拥有的第二套住房征税。
物业税开征的日期并没有确定下来,物业税现在还属与听证阶段,假如实施可能还需要等待2年的时间,并且物业税开征对于房价的上涨可能会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不过物业税的开征估计会依照房间面积的大小和产权性质及房屋豪华程度进行等级征收。期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你好物业税是一个税收的转移过程,开征物业税并非增税,而是税收从开发和交易环节向持有环节的转移。物业税的计算方法是:物业税=房子股价的现有价值*1.2%。你可以依照房子的价格估算一下,大约就是这样一个数值。
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稳定而重要的来源。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荷属安的列斯;有的称“财产税”,如德国、美国、智利等;有的称“地方税”或“差饷”,如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则直接称“物业税”。以下,我们从小角度了解物业税。 1、征收物业税的条件:征收物业税是否能终结房地产大战,取决于征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否具备:第一个前提是理清物业税与现有税费之间的关系,第二是建立满足征收物业税的技术条件,第三是以物业税改变现有的土地财政收入大部分未纳入公共财政的现状。 2、物业税征收的历史。物业税是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现行法规采取一次性收取40年、70年土地使用费用,这就引发了购买与交易环节成本高、持有环节成本低的现状,一些地方政府因此在短期内大量卖地,一次性收取未来几十年的土地红利,这是许多地方土地财政盛行的根本原因。物业税将土地收益分摊于未来40年或70年内收取,可以改变这一逆向激励制度。同一个时间段里,政府与开发商为了征收物业税,也有动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吸引购买者到本地安家,提升本地的物业价值。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稳定而重要的来源。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荷属安的列斯;有的称“财产税”,如德国、美国、智利等;有的称“地方税”或“差饷”,如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则直接称“物业税”。以下,我们从小角度了解物业税。 3、物业税的作用。物业税作为地方税种,其本意是弥补地方公共财政的不足,然后依此缺额来确定物业税年度收入以及物业税的税率。物业税的缴纳者当然期望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政府只有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才能保证物业税的收益,这样才能在物业升值、政府税收之间取得良性循环。由此看来要使得各方普遍支持物业税,最重要的就是使地方公共财政透明高效,使民众知道税收的用途。与其说物业税是对物业持有人的挑战,不如说是对地方政府财政公共性和透明度的挑战。 4、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这样一来,物业税一旦开征,将对地方政府、购买者、投机者的经济行为产生不小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