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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二手房,已到期交房,卖家拒不交房,我该怎么办?

来自:wifi危险 2018-11-29 13:59:28
被采纳回答

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资料齐全到放款,交房,需要的总共时间大约是2个月多。

来自:唉你不是两三天 2018-11-29 15:53:43
其他回答(5)

一、二手房买卖卖方的违约情形 1、房屋产权存在共有人或有房产有承租人。常常有卖家将原本是夫妻共有的房屋,或存在有租约的房屋卖给他人。更有买家要求写明共有人或有租约,不过同时又不要求共有人签名或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只要求房产证上有名字的那人承诺有责任由其承担。房屋没有涨价则好,假如一但房价上涨,那么买房人作为非善意的购买者,面临的就是合同撤销无效,并且没有地方可以要求赔偿。 2、赎楼。现在的二手房买卖中,房产通常是处在抵押状态,假如要买卖该房产,注销抵押是必要的,由谁进行注销抵押?假如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是需要由卖方进行注销抵押的,由于在出售时,卖方应当拥有该房产的全部产权。在现实生活,经常会出现买方替卖家赎楼,这时卖家违约情形开始出现,一但买家规卖家赎出楼来,马上就有卖家的债权人申请冻结该房产,或者是卖家不去马上办理过户,拖着时间,另寻高价买家,赎楼买家的权益通常得到不保障。 3、不签收定金。通常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定金的数额,然而通常买家在将定金交给中介后,转交给卖家,卖家这时却不签收。不签收定金并不能当然认为卖家违约,由于定金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要按卖家的签收数额来进行计算的。卖家不签收定金通常面临的是一但买家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却不定金可返还。 4、不交付房屋。这在实际中是最多见的一种情形,房屋假如已经办理了过户,那还好,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假如不交房,起诉要求交付就好了。怕的是没有过完户,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种情况下,通常是通过律师,发律师函进很催告后,然后再行使不安抗辩权,可直接起诉要求其交房。 5、一房多卖。在实际是这种情形也多见,卖家收取多家定价,然后择高价者卖出,这时原买家假如知情,绝对要第一时间行使自己的权利,进行起诉等,一但卖家将该房产已经过户给他人,那么原买家的权益将得到不保障,即使法院到时判决下来,执行起来还有一个困难,须提供卖方财产线索。千万不要等,等待下去的结果可能是到时联卖方这个人都无法查找到,自己已交付的定金等,都拿不回来。 6、直接毁约这种情况没有办法回避,假如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成本过低,那么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卖方完全有理由在支付低额的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后,就直接不再将房产进行出售,使买方遭受损失。 二、二手房卖方毁约如何处理? 1、假如二手房买卖双发所签订的合同和交易行为都是合法有效的,卖方毁约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2、《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3、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情形外,应责令按照《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执行,这是《合同法》赋予守约方的权利。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对卖方可能违约的条款要详细约定,如“中途意外变卦不卖”、“提高价格”、“拖延不办理登记过户”、“不迁移出原有户口”等一一加以明确约定和规定一定数量的违约金,以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自:房佳旭 2018-11-29 15:49:48

交房是指房产交付使用。一手房交房指房产商把建成的房产交钥匙给买家,买家可以入住的时候。二手房交房指业主把房产钥匙交给买家,买家可入住的时候。

来自:远在咫尺eason 2018-11-29 14:38:19

房屋评估费是在对房产的价值进行推测与判断时需要交纳的费用,假如不交房屋评估费你的二手房就无法正常交易。评估费收费标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而是随行就市,也就是评估机构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假如是购买二手房或者是贷款购买新房都应该交纳评估费,通常均由买方出。不过假如是全款付清购买新房则无需交纳评估费。

来自:mika吖虫 2018-11-29 1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