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 产权产证 > 详情
已解决
浏览(412) 回复(10)
购买土地使用权问题?哪位比较清楚的,求介绍!求解答!

来自:班赞悦 2018-11-30 08:46:46
被采纳回答

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当事人一方以双方之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来自:奔跑的刘备 2018-11-30 10:24:12
其他回答(9)

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印花税。 1、契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由此看来取得土地使用权,承受者人(购买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契税是以土地的成交价依照契税税率计算缴纳,即:应纳契税=成交价*适用税率。其中:契税税率,依照《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由于我无法获得您的信息,不知道您所在省份。由此看来您所在省份的实际契税适用税率,请到主管地税局咨询。 2、印花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所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当按照土地成交价依照万分之五税率贴花或汇总计算缴纳。应纳印花税=成交价*5/10000。

来自:精灵VS小熊 2018-11-30 09:58:19

题主好,据了解广安房产交易需要关注的问题有这些: 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应该是原件。 2、了解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是否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他项权利记载),是否查封,是否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限制等,假如抵押,抵押权人是否有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是否出租,假如出租,租赁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4、是否有房屋共有人,假如有,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期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来自:无色百合9732 2018-11-30 09:17:33

“房子的所有权年限是70年”的说法不确切,只要“房屋合法存在”,房主就享有所有权。房屋的使用权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55年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依照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依照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依照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依照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期望解答了你的疑惑,解决了你的问题。

来自:龙猫 2018-11-30 09:12:49

题主好!很开心回答您的问题!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的,商品房住宅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取得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是指房屋的居住权,使用权,处置权等;相对应的房子,不对应土地。

来自:奔跑着的陈大明 2018-11-30 08: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