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普通住宅窗台不应低于0.9m,假如低于0.9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采用护栏或在窗下部设置相当于栏杆高度的防护固定窗,防护高度至少0.9m。这一点在商品房里面是执行的比较到位的,由于假如飘窗护栏高度不达标验收是不合格不能通过的,但得提醒各位业主的就是,在进行家居装修时这些护栏可不能为了考量美观性而进行拆除,要记得安全为重。窗台净高低于或等于0.45m的凸窗台面,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其有效防护高度应从凸窗台面起算,高度不应低于净高0.90m。
护窗栏杆的高度低窗台高度低于0.5米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高度均自窗台面起算:低窗台高度高于0.5米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高度可自地面起算。凸窗范围内设有宽窗台可供人坐或放置花盆等用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一律从窗台面起算。
防护栏杆高度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假如紧贴内墙增加0.4米护栏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假如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并且使用者也应该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护栏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