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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不可以取啊?有网友清楚吗?

来自:wifi危险 2018-12-28 16:55:48
被采纳回答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依照住房公积金累计交的额度,未满五年好像都是不可以用的。

来自:风雨飘摇 2018-12-28 17:03:15
其他回答(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 相关漫画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的; (八)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户口地就业且离开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来自:一蓑烟雨 2018-12-28 18:43:47

一、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不过要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取要求和条件的才可以办理。至于提取时间是要依据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来自:遮天王 2018-12-28 17: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