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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一下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有网友知道吗?

来自:凡士拉 2018-12-28 16:39:12
被采纳回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假如是想提取公积金去异地购房,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房产证原件或者购房合同加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委托单位经办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第二,假如是用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若在所在地缴纳公积金,要向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是否可以办理,若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在外地购房,可以到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来自:晨钟暮鼓 2018-12-28 18:33:55
其他回答(8)

原则上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依照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不过各地执行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明确。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依照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来自:简单克制 2018-12-28 17:55:48

异地购房想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需要先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看是否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假如支持就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材料既可办理,假如不支持,就只能采用银行按揭贷款,然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了。

来自:kindle 2018-12-28 16:59:17

符合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有这些: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来自:太平洋网友 2018-12-28 16:51:29

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假如是想提取公积金去异地购房,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房产证原件或者购房合同加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委托单位经办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第二,假如是用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若在所在地缴纳公积金,要向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是否可以办理,若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在外地购房,可以到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异地购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通常不能在异地购房。由于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应该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应该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来自:女中英才 2018-12-28 16: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