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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清楚一下房屋买卖过程中是否都需要进***产公证?谢谢!

来自:morning 2019-01-31 18: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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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好,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实际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实际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由此看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基本流程有这些: (1)买卖房屋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卖方提供)、当事人合法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审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依照需要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看评估。 (4)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买方凭过户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领取产权证。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完税凭证

来自:雨台2011 2019-01-31 19:07:40
其他回答(8)

题主好!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主要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可以解除;约定解除,是指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协商解除,指房屋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需要解除的情形时,双方达成一致可以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权的行使,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的形式得以实现。期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谢谢!

来自:光曜燎烛 2019-01-31 19:26:39

题主好,依照我的了解, 1.院强制执行的房产过户费不在法院交纳,而是在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收取,他的收取价格与房屋买卖的交易价格是一致的。 2.收取税费的基数是判决书标注的数额,由于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评估所评估的,法院自己没有作价的权力。

来自:心靈感應 2019-01-31 18: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