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如房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并达到了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标准,那么你要正常收房,假如你不收不算开发商违约,可能算你违约; 2、假如房屋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或没有达到合同中的交房标准,那你完全有理由不收房,由此引发的超期应视同开发商违约; 3、假如房屋有问题,但符合交房条件,你收房后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给你维修或补偿
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后期要付的费用是相同的,有维修基金、契税等。假如是开发商代办的房本,那开发商只是代手费用,而自己办房本就是自己交费。费用只收取一次。费用应该是相同的,开发商代办不收替代办费的。通常维修基金交房时就要交纳,而契税在办房本时交纳。
其实,对开发商没有多大影响……“业主收房,肯定是要现场进行验房收房的。不到场,当然可以拒绝收房。不过:假如到了收房时间,开发商书面摧告你收房,你不到或无法到现场收房,你应当书面通知开发商,并与开发商说明理由,双方约定到现场收房的时间。否则,时间太长,过了合同约定收房的一定时间一直拒不到现场收房,开发商可以以他们按合同约定已经履行了交房手续,视为已交房。而且有的开发商可能在住建局还押了销售保证金(通常为整个开发项目的5%上下),假如有业主不收房,长时间造成开发商的销售保证押金无法取出,他会以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收房,造成他们押金利息损失为由,主张要求拒绝收房人赔偿,这就对业主不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