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pchousechenshuyi 2015-6-26 15:39:12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很多富豪大亨都愿意来青岛购房,以颐养天年。这种现象也间接地抬高了青岛房价,青岛市政府为了规避这一问题,不得不于前几年出经济适用房政策来为迅速升温的房地产降温。但是毕竟在遏制房价上升方面有不可磨灭的功劳,如今伴随着政策方针的变化,经济适用房一改往日的辉煌,已成为落日的余晖,没有了什么热度。
 
  (一)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或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
 
  (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家庭所有成员无购房或自建、集资建房记录,住房困难户是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三)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未按房改政策进行过房改、未购买政策性优惠住房(包括平价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等)。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市住房管理部门每年度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对第(二)、(三)项的规定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管理部门提出,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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