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枣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信息,要申请购买枣庄市经济适用房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家庭年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下(含2倍);保障能力较强的区(市)可放宽至3倍以下。
下列个人所得均作为收入的统计范围:
1.工资收入;
2.住房公积金;
3.生产经营所得;
4.红利、股息及其他合法劳动报酬所得。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对离异、丧偶人员、一直没有婚嫁的大龄青年及因病等原因致贫家庭,允许作为家庭单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过去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