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自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或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的人员
自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已婚家庭或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无住房或无共有住房产权的单身人员
自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无房或现享有住房产权人均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自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为法定固定统计的收入乘以一个不大于0.9 的系数确定(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自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五)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女性年龄超过55岁、男性超过60岁已达国家商业银行住房限定住房按揭贷款年龄年限的不宜作为申请人。
自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六)不属本市常住城区内户口但在本市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并与市城区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书)报县级以上政府劳动部门备案的,同时,个人在市城区用人单位所在当地的政府辖区行政范围社保机构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自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七)申购人个人和配偶拥有不动产、股票(或有价金融证券)、2万元及其以上金额的机动车辆、船只等累计资产折旧折损后不足净值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