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pchousechenshuyi 2015-6-26 15:38:12

柳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根据我国近年所发布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解释,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则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柳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如下。

  出售经济适用房需交材料

  1、对于经济适用房未住满五年的,在出售时按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卖方应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士兵复印件、离退休证等;买方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表、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士兵复印件、离退休证、契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房子平面图及测绘表各两份。

  2、对于经济适用房住满五年的,可安市场价格出售,卖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买方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房子平面图及测绘表各两份。

  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式

  在出售经济适用房时,对于已经住满五年,业主可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百分之十补交综合地价款;而对于未住满五年的,是不能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因此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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