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pchousechenshuyi 2015-6-26 15:36:39

黔东南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三)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并统一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黔东南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上一年度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
 
  二、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
 
  四、家庭成员及所在单位均无能力解决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住房公积金按照工资的8%~12%进行缴纳,单位和个人的比例是1:1
 
黔东南州经济适用房相关内容:
 
  1、申请步骤:(1)提出申请。(2)等待通知。(3)缴费认领。
 
  2、价格: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按照《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的规定确定;其租金标准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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