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pchousechenshuyi 2015-6-18 16:01:56

泉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泉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5年以上;

    泉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未购买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泉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出售给符合前款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烈军属,并划出一定比例安排给符合中心市区安置条件的现役军队人员。

    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销售单位应将经批准的项目名称、价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群众购买经济适用房要经过申请、审查、公示和办理手续四个程序。

    泉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程序一:申请

    市民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时要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2户口簿、身份证;4住房情况证明;5结婚证及计生证明;6技术职称证书、聘用书或行政职务任命书。

    泉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程序二:审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可向单位或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由区房委办对区属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的申购资格进行审查,报市房委办备案;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申购资格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房委办进行复审。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协同做好申购人年收入和住房情况的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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