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公租房管理办法即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试行,有效期3年。荆州公租房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80%。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每3年审查一次。
荆州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是指按照规定的条件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以解决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
荆州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市市辖十区建设、分配、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适用本办法。
荆州公租房管理办法所称的住房租赁补贴,是指住房保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的货币补贴。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住房保障投资公司筹集、管理,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供应对象,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