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见新加坡国务资政吴作栋时,共同提议在中国合作建设一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的城市。2007年7月,吴仪副总理访问新加坡,与新方进一步探讨了生态城选址和建设原则。随后,国家有关部委对天津等多个备选城市进行反复比选和科学论证,在征求新加坡国家发展部的意见后,于9月底初步认定生态城选址在天津滨海新区。2007年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一个生态城的框架协议》。国家建设部与新加坡国家发展部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一个生态城的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中国――新加坡天津生态城的诞生。
按照两国协议,中新天津生态城将借鉴新加坡的先进经验,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生态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水回用、可持续发展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为此,两国政府成立了副总理级的“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和部长级的“中新联合工作委员会”。中新两国企业分别组成投资财团,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参与生态城的开发建设。新加坡国家发展部专门设立了天津生态城办事处,天津市政府于2008年1月组建了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至此,中新天津生态城拉开了开发建设序幕。